为进一步夯实园区尘毒危害治理成果,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加强职业病健康管理,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与健康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尘毒及噪声职业危害专项治理企业中,开展“苏州工业园区职业健康管理示范企业” 创建活动,现将创建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办公厅《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及省、市《落实职业病防治规划行动方案》为指针,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点带面,从规范职业卫生现场管理着手,推进企业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职业卫生管理能力,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生命与健康权益。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健康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促进尘毒危害严重企业改进工艺、强化管理,使职业卫生培训率、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率、职业健康体检率等得到有效提升,使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到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企业,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促进全区职业健康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创建步骤
(一)申报和初审。各区域要结合本辖区职业危害企业实际,在辖区尘毒及噪声等职业危害较为严重的企业及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较为突出的企业中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各区域筛选出3家左右有一定基础的企业作为2019年创建企业,指导企业对照《苏州工业园区职业健康管理示范企业考评标准》要求,查漏补缺,力争达标。各区域安监局对企业申报材料(企业基本情况表、申请表、考核标准自评表)初审后,于9月30日前上报综合执法局监管四处。
(二)现场评审。2019年10至11月份,园区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评审。专家将按照考评标准逐项对照,逐条评分。创建内容标准包括:保障措施、规章制度、档案管理、前期预防、材料和设备管理、作业场所管理、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告知管理、职业卫生培训、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群众监督等12个大项目、56个子项目(含4个否决项),评定标准共计100分。创建企业在没有被否决项否决的前提下,总评分达到90分(含本数)以上者,即可确定为“职业健康管理示范企业”。
(三)公告。2019年12月公布评选结果,由园区局授予表彰,向社会公告。
三、工作要求
开展职业健康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是一项惠及园区企业劳动者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的重要民生工程,各区域安监局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工作,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需针对本辖区的行业特点,通过典型示范的方法,带动和促进整个创建活动的开展。要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及时了解、分析、总结创建过程中好的思路、做法、经验,适时召开职业卫生管理经验现场会,组织观摩学习和交流,使示范企业的工作经验和成果,能落地开花、举一反三、真正起到引领与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