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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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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发稿日期】:2019-09-05   【浏览次数】:2015  【信息来源】:园区政法委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各级各部门要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为工作主线,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隐患风险是否整改“两个严查”为抓手,确保做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现根据近期上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三个确保”——确保事故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不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二、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中国成立70周年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切实抓好落实、按序推进。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关心、亲自参加督查督导,形成齐抓共管氛围。原则上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及有关负责人在安保期间不安排外出,一律在岗在位。

(一)成立工作专班。园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推进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开展飞行检查、专题督查,紧盯问题集中区域、紧盯薄弱环节、紧盯各级责任落实情况。各板块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本辖区有关工作的落实、推进、汇总和上报。

(二)明确实施步骤。1)临战阶段(即日起至915日)。制定方案、部署工作、强化培训,全地区全行业深入一线,开展地毯式、滚动式排查整治。2)实战阶段(915日至20日)。根据重大问题清单梳理,强化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管控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3)决战阶段(920日至1010日)。高标准、严措施铲除事故隐患。对违法生产经营和重大事故隐患或事故苗头,发现一个,打击一个。

(三)细化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有关要求,倒排时间节点,制订工作计划清单。要坚持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综合运用巡查、四不两直双随机夜查节假日抽查等多种检查方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板块、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检查频次、细致检查要求,全行业、全地区、一个不漏、一个不落的开展安全检查。“迎大庆”期间,各级领导干部每月至少2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同时,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专项执法组、431专班等,每周至少开展1次明查暗访,进行执法检查,包片指导。要围绕“1+5”工作要求,坚持不打招呼、直插现场,坚持关口前移、失职问责,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开展领导督查督导、安全生产明查暗访、专项执法和431专项行动。重点围绕事故多发领域开展集中检查、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精准排查隐患。

(二)持续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联合惩戒机制,通过打典型、抓示范,达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效果。加大专项执法处罚力度,依法严惩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单位及其负责人。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准确查清原因,查明性质,查细责任,认真总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该约谈的一律约谈,该追责的严肃追责;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处理。

(三)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以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压降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宣传部门做好统筹媒体宣传工作,各媒体利用专栏专版,常态化开展公益宣传活动。教育部门重点做好学生9月开学季安全教育“第一课”。各行业部门利用行业资源和各类宣传媒介和阵地,加大宣传力度。供电、燃气、供水等单位利用到户服务机会,做好安全用电、用气、用水等隐患排查和知识普及。各地区通过手机短信提醒等方式向属地公众宣传安全理念。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社区志愿者、专业救援和社会救援等走进企业车间开展宣传工作,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加大企业的培训力度,组织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定培训,督促所属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素养和应急避险技能,坚决纠正“三违”和盲目蛮干行为。

四、重点任务

各级各部门在开展全面检查的同时,要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组织协调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措施、充分履职。

(一)持续高质量推进431专项行动。围绕“巩固、规范、提升、长效”目标,从排查整治、执法查处、民意解决、网格治理、宣传引导五个方面加大力度,深入推进431专项行动,消除广大市民身边的突出问题隐患。要紧盯历史遗留、久拖不决、风险较大的沉疴顽疾,狠下决心强化攻坚整治,确保挂牌督办的重点隐患9月底前全部清零销号。要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持续深入查隐患、抓整改、强监管,坚决防止边整边冒、反弹回潮。要依据《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以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零容忍”态度,着力破解出租房屋领域的疑难复杂问题。要围绕多次、重复投诉以及跨部门、跨领域的疑难复杂问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民意诉求解决攻坚活动,高标准、快节奏攻坚解决一批实名、多次、多人重复投诉的重点突出问题。要依托基层力量,加快网格治理探索步伐,配足配强网格力量,织密全方位、立体化的消防安全网,以网格的小安全累积园区的大平安。各地公安派出所,要持续开展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单位、场所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以源头监管、隐患排查、路面管控、安全宣传、责任倒查等工作为抓手,全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规范道路行车秩序。对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重点道路,客运车辆、旅游车辆、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低速载货汽车、面包车、摩托车以及电动助力车等重点车辆,以及逆行、闯红灯、超员、超速、超载、酒驾醉驾、假牌套牌假证、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开展源头监督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开展路面执法管控,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开展责任倒查追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三)全面落实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要求。认真贯彻《苏州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对照职责任务分工,开展“一企一策”处置意见复核,加强深度检查指导、第三方专业检查结果运用,突出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精准施策,强化分类分级监管,落实整治提升标准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本质安全要求,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素质,配齐配强基层监管力量。对码头、城镇人口密集区,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构成重大危险源等重点化工(危化品)企业,要开展明查暗访、深度检查指导。在921日至1010日期间全面停止动火、检维修和开停车作业,设备设施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止使用,严格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严厉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四)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按照《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苏园管20196)要求,进一步落实两级网格的运行,强化对领证工程、小型(临时)建设工作的安全监管。重点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各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建筑工地各项安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建筑企业和项目工地要建立健全项目现场巡查治理体系,经常化、制度化巡查现场工地,严肃查处现场巡查时发现的“三违”行为。要针对岗位特点,对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培训,尤其要突出抓好岗前培训和安全告知。要结合作业特点和季节因素,经常性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尤其针对高处作业、脚手架工程、水上工程、施工用电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排查。要进一步加大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实际业务量和安全规范制定合理的生产建设计划,要依法依规为建筑工程从业人员提供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人身保险。建立行业教育培训制度,各级住建、水务、交运等部门结合自身行业专业特点,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教育培训,普及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知识。建立非法违规建设查处机制,严厉查处各类非法建设和违规建设行为,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涉事企业,按照“四不放过”要求,从严、从快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开展冶金工贸专项检查要督促金属冶炼企业,针对高温熔融金属冶炼、吊运、转运和冶金生产、储存、输配、使用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按照《关于开展租赁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深化开展严查整治厂房审批情况、双方资质情况、出租情况、承租情况、责任义务明确情况等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对辖区全部企业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厂房尤其是老旧厂房的设计用途、现有用途、生产产品、安全条件和证照办理等情况,9月底前全部完成。对违法情况集中执法,对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依法坚决予以关闭、清除。重点针对企业老旧厂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危险生产工艺、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生产车间、办公室、员工食堂等“三合一”企业实施拉网式排查;对企业未经审批、私搭乱接,造成安全隐患的建筑设施,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拆除。继续坚持对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劳动密集型、有限空间作业等类型企业的监管。对排查整治企业底数不清、台账不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约谈;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

(六)开展燃气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紧抓重点,强化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任务清单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综合执法联动机制,督促供气单位、用气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开展燃气经营从业人员培训,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液化石油气库站工等工种的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全面要求持证上岗。开展餐饮用气场所安全大检查,强化隐患问题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停止供气,对用户管理工作薄弱的燃气经营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深化落实《苏州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推动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教育,瓶装燃气企业提高入户检查频次,每送一次燃气即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安全使用宣传,将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普及到最后用户端。加快推进“瓶改管”工作,以管道天然气替代瓶装液化石油气,提升燃气使用安全水平。

旅游景区、特种设备、水利、船舶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结合自身特点,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消除事故苗头。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配合。各级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统筹抓总的作用,将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实。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以细致、精致、极致的作风,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相互补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特点,抓住关键环节,筑牢防线、坚守底线,进一步细化职责任务,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方案,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负责,形成同挑重担、共担责任的格局。

(二)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规建委、社会事业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要落实应急信息报送、应急队伍值守和应急物资准备工作,完善事故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除原有信息上报标准要求不变外,伤亡3人(包括亡1人伤2人、亡2人伤1人、伤3人)及以上事故均要上报;事发30分钟内按重大信息上报要求逐级上报;事发1小时内要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事件紧急可以采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先报告,后书面报告及续报,上报后要进行电话确认。

(三)加强信息报告。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每周一研判、每旬一调度、每月一小结”的要求,每周填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周报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需要提请上级研究解决的重要事项或发现的其他的重大隐患、典型案例、突出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及时做好信息沟通,按要求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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