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发[2010]23号、[2011]40号)文件精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经培训考核、持《安全资格证书》上岗。经研究,苏州市顺通职业培训学校定于2014年元月14~15日,在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苏州工业园区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企业工伤事故处理和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及其它事项
培训时间为元月14~15日(共二天)。第一天上午8:30分报到。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请携带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培训地点为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若水路1号)。培训费用每人300元(收费依据:江苏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苏财综[2011]19号”文件)。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考试合格,发放国家安监总局监制的《安全资格证书》。请各参培单位接到本通知后于开班日前将参培人员名单及联系手机等信息E-mail至:sipst@sina.cn,咨询电话:62557141,62538591,传真:62557142。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