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妇女工作委员会开展了一场关于“预防家暴、制止家暴、维护家庭”专题讲座,由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少年和家事庭庭长陈美芳主讲。陈美芳在法院工作了31年,对家庭暴力案件有着深入的研究。唯亭基层社区妇联主席以及妇女代表共50余人参加讲座。
讲座一开场,陈美芳问了在座的学员一个问题:“什么是家暴?”“老公打老婆!”一位居民大声说道。陈美芳解释,家庭暴力,不仅限于配偶之间,还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形式更是多样化,包含肢体暴力和语言暴力,对家庭成员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其中捆绑和跟踪属于典型的家庭暴力,而不典型的暴力包括了谩骂、威吓等。陈美芳指出,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可以向自己的单位、社区或者妇联组织求助,或者拨打110报警保护自己的权益,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讲座中,陈美芳强调,制止家暴,人人有责。哪里有家暴,哪里就应该有帮助和应对,尤其是妇联工作者,要对一些所谓“家事”高度警惕,积极预防和制止家暴,对家暴受害人给予及时的保护,防止伤害案件的升级。
讲座结束后,陈美芳和在场的妇女听众进行了互动,居民郁女士举出了她朋友的一件事,就怀疑朋友的丈夫精神上有些问题咨询是否可以申请离婚。陈美芳对此回答:法律上没有禁止一方精神有问题不可以离婚的,进行某些协议,是可以离婚的。
讲座给在座的妇女主任和居民带来了法律专业的解读,了解并熟悉了在预防、制止家暴的过程中所能遵循的法律依据,为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提供了帮助。